“说什么。”我问。
“说你电脑桌面那张照片。”
我脚步顿了一下。
苏荷没看我,继续说:“我跟她说,你电脑桌面那张照片,我看了一年多。原来一直开着的那张照片,就是你。她没说话。过了很久,她说,我知道。”
我喉咙发紧,半天没出声。
苏荷又说:“她说,你天天对着那张照片写歌,写不出来,也舍不得换。她说,让你少熬点夜。”
“她没再说别的。”我说。
“没有。就说这些。”苏荷说。她语气很平,像在转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。说完,她又走了两步,忽然停下来,转过身,看着我。
太阳在她身后,把她的脸照得有点模糊。她看着我,看了很久,说:“沈暮,我喜欢你。”
我愣在原地。
她说完这句,自己也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,笑得很轻,说:“不对,我原来可喜欢你了。喜欢你写的歌,喜欢你煮的咖啡,喜欢你闷头不说话的样子。喜欢你给她写的歌,一首一首,写到现在,还没写完。”
我张了张嘴,什么也没说出来。
她说:“别说话。你一说,我就不想走了。”
我没说话。
她深吸一口气,又呼出来,说:“说完了。走了。”
说完她真的转过身,朝前走去。走了几步,又抬起手,朝背后摆了摆,没有回头。
我站在路灯底下,看着她的背影一点一点走远,走到街角,拐弯,不见了。风从街口灌过来,吹得路边的梧桐叶子沙沙响。我在那儿站了很久,直到路灯全亮起来,才转身往回走。
晚上回到出租屋,我坐在书桌前,把那台旧笔记本打开。屏幕亮起来,壁纸还是那张照片。林知意穿着白衬衫,站在成都的巷子口,灯从她背后照过来,她微微侧着头,不知道在看什么。
这张照片是我自己拍的。五年前,在成都,她搬走那天。我站在巷子对面,把相机举起来,她没回头,我就按了快门。她不知道。后来她走了,我把这张照片设成壁纸,一设就是五年。
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。照片里她的头发比现在短,笑起来的样子,跟今天下午坐在柜台后面翻书的样子,叠在一起,分不开。
吉他靠在墙角。我把它拿起来,拨了两下,副歌第四句还是空的。桌上摊着一叠歌词纸,上面划掉了一排又一排的字。我低头看了看手里那张便利贴:“今日加浓。最后一天。少熬夜,歌写完,第一遍放给她听。”
我把便利贴和那叠划掉的歌词纸一起收起来,放进吉他包最里层,拉上拉链。
然后我重新拿起笔。
我好像知道那句词,该写给谁了。
窗外,书店的灯还亮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