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周一啊。周一我可能有点忙,店里进新书。”她说,“你过阵子再来吧。嗯,好,你跟我爸说,我没事。”
挂了电话,她把手机放在柜台上,低头继续贴价签。贴了两张,停了一下,又接着贴。
我站在书架旁边,假装在找一本书,没看她。
晚上打烊,我帮她把卷帘门拉下来。铁门哗啦一声,落到底,震起一小片灰。她站在门口,围巾裹到鼻子底下,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我。
“你什么时候回去。”她问。
这一回,她看着我。
“等你住进医院,我再回去。”我说。
“我住院,跟你回不回去有什么关系。”她说,“我又不是小孩。”
“你一个人,我不放心。”
“我五年都是一个人。”她说,“不也好好的。”
我看着她。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,她的眼睛很亮,亮得有点过分。我知道她下一句要说什么,可她还是说了。
“你回去吧。”她说,“周一我自己去。你不用来了。”
“我说了陪你去。”
“沈暮。”她叫我的名字,“你在我这儿待了这么久,成都不管了,活也不接了,歌也——”她顿了一下,“歌也没写出来。你天天在我店里坐着,把我的乐理书翻来翻去,写出来的还是那三句。”
那三句。副歌的三句。她听过,她记得。
“我不是赶你。”她说,声音软了一点,“我是想让你回去。我的病不是一天两天,这一住院,不知道要住多久。你在北京耗着,有意思吗。”
“有意思。”
“沈暮。”她又叫了我一声,“你醒醒。你在这边一天,酒店的钱一天一天地烧。你兜里有几个钱,你自己清楚。”
我没说话。她说得对。
“我不是跟你客气。”她说,“我是真的想让你回去。回去好好上班,好好写歌,把欠的活还上,把你自己的日子过好。你不能为了我,把自己日子过没了。”
“要是好不了呢。”
话说出口,我自己先愣住了。这不是该说的话。可它就是从嘴里掉了出来。
她看着我,很久。巷口有人骑车过去,车铃响了一声,又远了。
“那你也别来。”她说,“你把歌写完就行。写完放网上,我能听见。”
她说完,转身往巷子里走。走了两步,停下来,没回头:“周一你不用来了。我跟我妈说一声,让她来。”